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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

   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是经省编委批准设立的,隶属省司法厅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行政机构。

  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宗旨是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健全司法人权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我省的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团体、院校及有关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由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

  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 住所地在本省行政辖区内或持有暂住证的,事由、案由发生在本省辖区内的贫者、弱者、盲、聋、哑和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特殊案件当事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法律援助:
  (一)有充分理由和证据证明为保障自己佥权益需要法律帮助且有实现权利可能的;
  (二)确因经济困难,经审核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经济困难的标准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法律援助的业务范围:
  (一)根据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
  (二)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民事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项;
  (三)请示发给劳动保险金、抚恤金、救济金和劳动报酬的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
  (四)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事项;
  (五)因对方过错造成伤害请示赔偿的民事诉讼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六)请示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七)需要予以公主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
  (八)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事项。

   法律援助的主要形式:
  (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指导性法律意见;
  (二)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三)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代理;
  (四)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五)公主证明;
  (六)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的程序:
  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向住所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关代理权的证明;
  (三)有关单位或组织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善证明;
  (四)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有关材料;
  (五)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备件进行审查,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将《批准法律援助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签订法律援助协议。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重新审议,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重新审议一次并应当在收到要求重新审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援助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律援助人员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发现受援人不具备受援资格,或不遵守法律法规,违反法律援助协议的,经法律援助机构批准,可以拒绝或终止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事务所、公主处、基层法律报务所及法律服务人员应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心尽现,依法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并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顾问名单

袁启彤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林兆枢 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
黄松禄 中共福建省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宋 峻 福建省人大党委会副主任
丘广钟 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陈增光 福建省政协副主席
陈 旭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鲍绍坤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元春 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毕振东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吴纪宗 福建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谢先文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陈由诚 福建省公安厅厅长
陈保明 福建省司法厅厅长
董启清 福建省民政厅厅长
庄友松 福建省财政厅厅长
郭成土 福建省劳动厅厅长
赵觉荣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张学清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主任
詹 毅 福建省总工会主席
詹少敏 共青团妇联主席
蔡元庭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名誉主任
薛育卿 福建省司法厅副厅长

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地址:福州八一七路190号闽星楼五层
邮编:350001,电话:0591-7528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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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法律援助中心


  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福州市八一七北路190号闽星楼五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7528421
  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福州市广达路51号
  邮编:350005 电话:(0591)7528421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厦门市湖东路湖光大厦9楼A座
  邮编:361000 电话:(0592)5075015
  宁德市地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宁德市燕北路39号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26945
  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
  莆田市城厢区学园路市司法局大楼
  邮编:351100 电话:(0594)2697047

  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泉州市新华南路18号司法局大楼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377391
  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漳州市元光北路司法大楼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33577
  龙岩市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解放南路律师楼二楼
  邮编:364000 电话:(0597)2239119
  三明市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三明市东新5路59号局司法大楼
  邮编:365000 电话:(0598)8236322


  南平市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南平市马坑路218号
  邮编:353000 电话:(0599)8617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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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残疾人援助站


  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残疾人援助部
  地址: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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